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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物流配送电动汽车规定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物流配送电动汽车规定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深圳市新能源货车限行的规定,限行是防止堵塞,不是看你车用什么能源
深圳限行道路为:福田区、罗湖区、南山区、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。市汽车限行对象为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。也就是说对于非深圳号牌微、小型载客汽车来说,燃油车、新能源汽车一概限行。
1、车辆行驶证;
2、道路运输证(营运证);
3、驾驶员持C1以上驾驶证;
4、驾驶员持货运从业资格证。
如果没有照以上程序办理手续,直接将客运面包车用于拉货,就属于非法营运。运政抓住处罚是: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,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不同地区的要求稍有区别,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。
以上海市为例(不同地区稍有区别):
《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》第五条明确提出,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,取得免费专用牌照额度的,实行一车一牌制度,不予办理退牌业务,且自专用牌照额度启用之日起3年内,不得转让过户。
受让条件:
1、专用牌照额度自启用之日起满3年。
2、二手车受让人与购买新车消费者必须具备同样的要求,并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。
3、二手车受让人为个人的,须名下无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。
经本市相关部门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,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向二手车受让人发放确认凭证,受让人凭确认凭证和相关材料可申领专用牌照额度。
不符合上述条件的,新能源汽车转让、变更后,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,二手车受让人将无法取得免费专用牌照。
其实,电动汽车、混动汽车、增程式电动汽车和燃油汽车是一样的年检标准,年检政策上并没有做区分;根据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》规定:
1、非营运轿车(包括非营运轿车、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,2020年11月20日起,7-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(面包车除外)纳入免检范围)6年内免予上线检测,只需每两年申请检验标志;2020年11月20日起,超过6年不满10年的,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,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,分别是第6年、第8年。
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,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,即10-15年的,每年检验一次,15年以上的,每半年检验一次。
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%。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,续航里程300-400公里(含300公里)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.3万元;400公里以上(含400公里)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.8万元。
同时新政指出,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(含30万元),为鼓励“换电”新型商业模式发展,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,“换电模式"车辆不受此规定影响。

公共交通领域
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,城市公交、道路客运、出租(含网约车)、环卫、城市物流配送、邮政快递、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,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%。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,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流配送电动汽车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物流配送电动汽车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